肺炎疫情以來,世界各國也面臨經濟衰落,連香港也難逃厄運。業主若有承造各類型貸款,在這裡環境下亦須執行還款責任。幸虧絕大多數銀行亦發佈「還息不還本」iva 個人自願安排,助業主渡過難關,但在計劃下,業主明確提出轉按申請,銀行或不一定審理,業主們應當留心。
銀行發佈還息不還本計劃的本意,是助業主在肺炎疫情下一同抗疫,為免業主在供樓期間,出現脫期而造成連鎖經濟問題,故刻意發佈計劃,以減輕業主在供款時的負擔。
換個視角想,若有一部分業主出現供款脫期,銀行亦無可怎奈地,必須向業主實現收樓。
而在收樓過程中,樓價亦會因拍賣銀主盤狀況,導致樓價間接下挫,或因此影響周邊屋苑呎價,令別的放售物業的業主必須減價售賣手裡物業,整體為樓市帶來負面影響。
一部分業主濫用計劃
向銀行申請還息不還本drp 債務舒緩計劃時,前提條件是業主經濟出現問題,例如必須停薪留職、減薪、放無薪暑假等。
之上條件說明申請者在工作上出現減薪或無薪狀況,以至家庭年收入減少,供款變得費勁,或收益不能應付日後供款,才會向銀行申請還息不還本計劃。
殊不知,由於銀行沒有規定申請人,出示收益降低的證明文檔,以至有小一部分申請者,單純為了減低樓按供款而濫用此計劃,惟沒想過會影響日後財務分配。
因為在還息不還本計劃開始期間,假若再向銀行申請轉按,是必須出示近期三個月還款紀錄表。
辦理轉按的銀行,會從文檔上發現,申請者正處於還息不還本計劃,從而對申請者的收益狀況及經濟環境做出懷疑。
銀行懷疑無法按期供款
緣故是還息不還本的本意,是申請者收益減少以至經濟出現問題,然而有機會出現不可以準時供款或不能應付供款的狀況。
因此,銀行至考慮申請者在轉按後,亦有機會無法按期供款,因此不接納轉按申請。
要留意的是,現階段本港絕絕大多數銀行,現階段不接納以還息不還本實現供款的轉按申請者;有小一部分銀行,則可接納還息不還本計劃過後,有一個月一切正常供款紀錄的轉按申請;僅極少數銀行,是樂意接納此計劃下的轉按申請。